起源

私家偵探(private detectives)一詞起源於19世紀中後期是西方國家私家偵探事務所的萌芽和初步發展階段。20世紀初,西方社會都紛紛加強了官方的員警力量,私家偵探業的發展,特別是在犯罪案件的調查方面受到了限制。這期間私家偵探的服務重心已經從單純的犯罪案件後的調查轉移到綜合的多種危險前的預防。由於危險前的預防恰恰是警方工作的薄弱環節,所以私家偵探業逐漸形成了一個以偵探調查、警衛巡邏、武裝押運、保安設備、保安諮詢和測謊審查等為主要業務形式的龐大的社會職業。1960年代以來,私家偵探業的發展主要表現在規模的擴大和專業化的加強。

私家偵探業的存在並不僅僅是西方國家中特有的一種社會現象。北歐、南美和大洋洲的許多國家中也有私家偵探,就連亞洲和非洲的一些國家中也有私家偵探,如泰國、菲律賓、新加坡、馬來西亞、尚比亞和辛巴威等。中國歷史上亦曾有過專為達官富賈保護財產、押送財物和提供人身警衛的「鏢局」,其功能與西方國家早期的私家偵探十分相似。

就台灣而言,徵信社即為私家偵探之代稱,為因應台灣公司法之規定,並無私家偵探一詞,所以在台灣即通稱為徵信公司、徵信社。

目的

徵信業者提供的徵信服務,依照各家營業訴求而有所不同,綜觀服務範圍涵蓋以下: 工商徵信、財產徵信、商業仿冒調查、商標、智慧財產權等侵權調查、個人或公司行號的信用調查、犯罪蒐證、債權追償、帳款催收。私人感情生活調查、婚前徵信、偷情劈腿蒐證、婚外情及外遇蒐證等。提供蒐證錄音、行蹤跟監、錄影拍照、法律諮詢、婚姻調解、離婚服務、尋人查址、外遇抓姦、監護權爭取、婚姻挽回,有些甚至有跨國服務,受理國際案件等。

客戶來源

客戶來自各個階層,但他們聘用徵信社的原因,部份人士因遇上婚姻等問題,認為徵信社能忠實地為委託人查到真相,因此他們求助,並且有可能以此為通姦證據申請離婚,於通姦不合法的國家裡,更可以作為控告配偶通姦或第三者妨害家庭的憑證。部份徵信社社亦兼營債務協商公司。

近年全球化令世界各地的交流相當頻密,一些徵信社有跨境辦案的情況。例如部份台灣、香港男性於中國大陸包二奶,或因準備移民的夫妻其中一方先到外地而分隔,衍生許多外遇問題,使得徵信社跨境徵辦案件的情況更加普遍。

一般而言,徵信社都有自己的網站。要找徵信社幫忙的話,在搜索引擎輸入「徵信社」,就可以查到許多徵信社。

各地情況

在部份國家,徵信社這個行業是違法的。但有一些國家,徵信社十分興旺,例如南非,由於當地警務工作並不完善以及當地罪案率極高,引致當地對徵信社的需求十分高。

在香港,徵信社這個行業是沒有任何監管的,除了一般的領取公司註冊及商業登記外。許多徵信社社自稱政府註冊,其實只是已經辦理了一般的香港成立的公司註冊和商業登記手續的公司,可以在香港營商而己,並非己領有任何牌照。

有些國家會限制徵信社的職務。例如在南韓,只有在調查保險及詐騙的案件才被允許跟蹤調查對象。

另外,在部份國家徵信社是需要領執照的。在台灣,徵信社須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以「徵信社」的名稱註冊。

評價

社會對於私家保安業的發展褒貶不一。有人認為私家保安業的發展對社會有益,因為它填補了社會治安管理機制中的空白,彌補了官方員警力量的不足。

有人則認為私家保安業的發展實際上是社會歷史的一種倒退,因為很多私家保安業活動都是對公民基本人權的侵犯,都是現代民主國家所必須禁止的。然而,無論人們贊成與否,徵信社業的發展勢頭仍然有增無減。這種公民保安的私人形式並非社會的倒退,而是在更高水準上對人類社會早期功能的恢復。

好處

由於徵信社會去調查一些警方不會負責調查的事情,所以就有不少人就委託徵信社幫助他們搜證,例如一些告訴乃論的案件,需要原告人自行搜集被告人的犯罪證據,但單憑一己之力難以搜集證據,他們就常會向徵信社求助。現在存在的意義還有一點,就是提供情緒壓力舒解的管道,藉由一對一的諮詢,安撫詢問者的情緒,並幫助釐清問題,使其頭腦冷靜能夠清楚的分析,並決定處理問題的最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