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男冒法院科長 騙50萬 釘大頭照偽造證件 警:這樣也能騙

【王勇超╱高雄報導】一名十七歲少年擔任詐騙集團車手,冒充根本不存在的地方法院「監管科」科長,到高市一名六旬婦人家中騙走五十萬元。婦人事後報警,警方趁少年前天欲以同樣手法到婦人家中再騙取十八萬元時將他逮捕。警方說,少年落網時西裝筆挺,但一臉稚氣未脫,持有是一張用釘書針釘著大頭照的假證件,「這樣也能騙人,真是太離譜!」

真是離譜

警方指出,高市一名黃姓婦人(六十歲)上週四中午,接獲自稱台南市曾姓警官的來電,謊稱黃婦的身份資料遭人冒用為人頭帳戶,多次寄通知書給黃婦,黃都未到案,要前往拘提。黃婦不知這是歹徒騙局,還坦言告知自己在其他銀行帳戶有幾十萬元,騙徒進而宣稱受台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指示,要求黃婦提領五十萬元交付地檢署保管並傳真兩份地檢署公文給她。

幫收錢代價兩千

上週五下午三時許,余姓少年(十七歲,新竹縣人)到黃婦住處,自稱是法院「監管科長徐志豪」並亮出一張用釘書針釘著大頭照的證件,取走黃婦領出的五十萬元現金,臨走前,還交給她一張印有「台南地檢署監管科」的收據。黃婦當晚與女兒談及此事,才驚覺遭騙報警。

昨天中午一時許,黃婦又接獲該集團來電,欲以同樣手法向她收取十八萬元,黃婦請警方到家中埋伏,趁余姓少年現身時將他逮捕。警方並在余姓少年包包中,查獲數個偽造的主任檢察官印信。

余姓少年供稱,一名曾姓友人(三十七歲,未到案)叫他到黃婦住處收錢,兩次都是曾男陪他從新竹搭高鐵南下,上一次他將五十萬元交給曾男,酬勞僅兩千元。警方偵訊後將少年依詐欺、偽造文書罪嫌送辦並擴大追緝曾姓男子。

已輟學離家多年

警方表示,余姓少年離家在外生活多年,與家人關係疏離,目前沒上學。警方昨曾打電話通知少年父母、奶奶及一名外號「哥仔」的朋友,但都沒人到警局探視少年。

本文轉貼至壹蘋果網路